你溺愛孩子嗎?


兒子脾氣非常不好,不順意就大叫大哭,之前我說不可以,他還會乖乖接受;最近抱也不要,哄也不行,用這種方式表達不滿。老公到43歲才生他,很寵,孩子又很會撒嬌,知道媽媽說不可以,只要對爸爸發出求救信號,就什麼都可以。
   
這是一位媽媽的煩惱,你也有嗎?

怕麻煩,溺愛之始
     
當孩子哭叫不停時,父母真得會抓狂,滿足他成了「暫時」解決的辦法。     當父母只是在解決自己的麻煩時,很容易就跨進了溺愛的界線:覺得孩子一直吵很煩、孩子哭很可憐,甚至想「不就是個玩具嘛!才值多少錢!」,孩子要就給他,彼此也相安無事。可是孩子卻也學到「只要哭,沒什麼不可以」。

靠父母,自信毒藥
   
記得有一位已經要出社會的女孩,遇到事情就是哭,接受輔導時,她記起剛進小學時,回家抱怨老師同學都不好,媽媽馬上幫她轉學,轉了好幾次,最後還是把她拎在身邊。「當時的過關不是她自己過的,她永遠覺得自己沒有能力解決問題。」
   
當孩子不會、不敢面對問題時,父母捨不得孩子受傷,馬上衝出去幫孩子解決,這種「好意」幫助,卻讓孩子認為只有爸媽才能解決問題,日後直到長大成家立業都會認定自己無能、沒自信,不覺得自己有掌控能力,而有些人在心底裡,還怪父母干預太多,把現在「無能的責任」都推給父母。


愛是給力量 不是介入
   
女兒上小學時,哭哭啼啼了將近一星期,我問她想要爸爸媽媽做些什麼,會好過些,女兒:我只想說一說、哭一哭讓爸媽「秀秀」。抹抹眼淚,她還是去面對學校生活的挑戰。

從女兒身上,我學習到,孩子真正想要的幫忙,是當時父母的貼心回應,陪她一起想想怎麼辦,孩子就會療好傷,換個心情走下去。

   
孩子的生活當中,有黑的部份,也有亮的部份,父母要讓孩子自己把亮的部份一天天多起來;當她覺得自己可以掌握很多事,靠自己走出挫折,會覺得「自己很棒!」,對自己更有自信。靠爸媽施出援手,雖然逃過當下那一劫,卻覺得自己很糟糕,而永遠無法自我逃避。

   
孩子面對挫折時,第一個要過關的反而是父母。如果你的愛讓孩子覺得自己不是有力量的人,那就不是愛了!
真正的愛要靠父母釐清怎麼做對孩子是最重要的,做這事是為了他,還是為了我的不忍、難過、很煩,要靠自己經常定位、自我提醒。

尊重不是讓孩子率性而為

  
「我不管,我現在就是要!」這是孩子的需要,只憑媽媽不方便就不能做,對孩子來說只是「聽你的」,但若媽媽放下自己牽就孩子,就變成溺愛,會讓孩子認為「反正我不用管別人!」,孩子完全沒有受到尊重的教育。
   
真正的尊重是親子可以一起協商。爸媽可以安定孩子的情感:「我知道你現在就想要,媽媽抱抱,或我做哪些事可以讓你好過一點,但現在媽媽就是沒辦法。」媽媽情感支持把孩子抱地緊緊,也說出自己為難,但不是丟開不管。
   
在這樣的互動經驗下,孩子才能開始學會尊重自己與別人,父母讓他知道,雙方都對對方有決定權,在生活中哪些是自己的責任、權利、父母能夠給予哪些支援。孩子要什麼就給,孩子會錯認愛!

V的愛 易給難收
   
孩子剛出生時,無法自己做判斷,凡事必須由父母決策,此時多為「他律」,即使進入幼兒園,起床睡覺也都是跟著父母的習慣;再大一點才會有更大的自由範圍。孩子享受的權利與自由就像「V」一樣慢慢累積、開放,他會越做越好,也越能為自己做決定。
   
溺愛就是倒過來的V。很多父母以為「孩子還小不懂事嘛!沒關係啦!」,從小想怎樣就怎樣,不知道界線何在,當父母覺得不對勁,要開始管教孩子時,卻收不回來,孩子會覺得「以前可以,為何現在不行?」抗爭就此展開。

特質養成 就像蓋地基
   
讓我們回到孩子初始的成長過程,當他不玩玩具了,父母帶他一起收拾、分類,幫助他學習到「自己做過就要負責」的觀念,自我概念慢慢內化之後,收拾玩具就從「他律」變成「自律」,培養出負責的特質。
   
「孩子太小啦!我來收就好」都這麼想,怎能要求孩子以後能自我管理?孩子需要從生活中學會負責,否則他們會認為沒有事情需要負責。從小到大,每件學習、經驗、特質的養成就像蓋地基,才會水到渠成。

以愛為名 出手管教
   
當孩子變成予取予求,傷害別人包括父母,我們就必須以父母之姿介入管教。最普遍的現象是,父母說天氣冷,一定要穿多一點,孩子都不吃這一套,但他開始咳嗽,父母此時介入是不同意讓孩子自主,因為孩子沒考慮好對自己的好壞,完全不聽勸又不管理自己,父母是踩在很穩的腳步上,而不是一時情緒決定。
   
父母的權威本來就在自己手上,不會不見的!只是要善用力量,「當你傷害自己或他人時,我就是不同意!」父母要有「以愛為名」的理直氣壯。

改寫「嬰兒與母親」的採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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